2023年3月7日 星期二

1120306防疫規範

自112年3月6日起: *校園室內環境配合指揮中心規範,實施「自主佩戴口罩」措施,惟校園內健康中心或公共運輸工具(如校車、幼兒園專用車、接駁車等)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,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。 *自主佩戴口罩即表示不強制佩戴,由師生自行決定,尊重師生自主意願。考量學校教學需求,在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,於具特殊性場域(如烹飪教室、實驗室或廚房),或部分課程(如餐飲實作課、有衛生安全規範之相關課程)有相關需求時,學校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。 *另午餐隔板之使用及每日1次體溫量測(方式、時段不限),維持需使用措施。 *公費快篩試劑為防疫物資,學校教職員工生倘有需求(如確診者、快篩陽性個案、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者、與確診者或快篩陽性個案接觸人員,有身體不適或呼吸道症狀者等),可向學校領取快篩試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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